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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08—2009学年度大学生科研项目的通知(2008年10月28日)
 

各分团委:

为全面推动我校学生学术科技活动的开展,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通过资助、扶持一批优秀学生科研项目,推动我校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水平的提高,形成有利于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良好条件和氛围,努力造就一批素质高、能力强的学术科技创新人,现面向全校师生开展大学生科研项目申请立项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范围

在读的全日制本科生、专科生都可以以学生个人或项目小组的名义申请研究经费支持。

二、项目申报类型

申报项目的类别分为:A、科研论文;B、小发明、小制作;C、文学创作与评论;D、社会调查报告(论文);E、企划文案及管理软件设计。

三、申报的研究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

1、结合专业知识。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应具有较为广泛的应用价值并尽可能公开发表;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要对从现实社会生活中选择的课题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社会科学类作品应在8000字左右;社会调查报告在15000字左右;科技发明制作必须附有研究报告,并提供图画、曲线、试验数据、原理结构图和观图(照片),也可附鉴定证书和应用证书。

2、学术思想新颖,立论依据充分,研究内容和目标明确、具体、具有前瞻性。

3、具体合理的研究技术路线和可行的研究方案。

4、申请资助的项目,可以是学生独立或合作完成的,也可以由教师指导完成,或是由教师主持的科研项目的可分割的一部分。由学生独立完成的,项目的研究期一般在六个月到十二个月之间,最长不超过二年。

5、申请者和合作者已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初步具备了必要的研究条件,由申请者承担主要研究任务,并有能力在规定的时限内取得预期科研成果。

6、研究成果具有一定学术意义、实用性或推广价值。

7、项目研究可聘请教师参与指导。

8、研究取得的成果第一作者署名必须为学生本人。

9、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等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四、项目申报

项目申报应先填写《武汉工业学院大学生科研项目申请书》(各科协分会到校大学生科协领取),项目申报截止日期2008年12月20日。2008年12月20日前各院(系)将本部门填写好的《武汉工业学院大学生科研项目申请书》及《大学生科研项目申请汇总表》报校团委。

五、立项审批和结题

1、由校团委组织专家进行立项审批,对于批准立项的学生科研项目,学校将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

2、项目批准立项后,结题时间原则上按照申请表上的完成时间进行,一般项目不超过一年,重大课题不超过两年。

3、立项半年后进行项目中期检查,根据完成项目进度确定是否继续本项目,对未能完成中期目标的项目将终止或撤消该项目,对未能达到申请书的技术指标者不能结题。

共青团武汉工业学院委员会

2008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