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 研 项 目 协 议 书
大学生科学研究活动是提高大学生科研能力的重要途径。为了更好地明确学院、指导教师、学生三者之间的权利和责任,经三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协议各方应本着“真诚合作,相互促进,共同提高,权责分明”的原则,认真完成所选定科研项目。
2.凡使用学院经费进行研究的科研项目,其最终成果所有权属武汉工业学院。
3.科研项目须按期完成,并以论文、样品或软件等成果形式上交学院科研处,如不能按期完成者,取消今后立项资格。
4.当该项目申报大学生科研成果奖时,以学生为主申报,指导教师不参与。
5.当项目成果申报专利、推广应用或产业化时,指导教师可按学院有关规定享受其成果。
6.大学生科研立项项目成果以论文形式发表,署名应为学生,指导老师只能以指导老师的名义署名。
7.未尽事宜,各方协商解决。
学生代表:
指导教师代表:
分团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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